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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理事入会办法
安溪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是由安溪县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四类人员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士自愿结成,具有统战性、服务性、民间性、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会实行理事会员制。根据《安溪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草案)第三章的规定,现制定以下申请入会办法:
一、理事入会条件:
(一)个体理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热心社会活动,有较大社会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承认本会的章程,并愿意履行理事的义务;
4、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及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和代表性;
(二)单位理事:
安溪县新的社会阶层当中有较强影响力的社团组织。
二、 理事的入会程序:
1、有相关组织或理事推荐;
2、填写理事登记表,提交入会申请书;
3、经秘书处审核;
4、经会长会议研究同意。
三、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本会的活动;
2、在本会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理事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热心本会工作,与本会保持密切联系;
6、介绍和推荐新理事,积极沟通和推动安溪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相互联系和了解;
7、缴纳会费。